114學年度【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教師申請)
1. 選送學生赴澳紐(澳大利亞、紐西蘭)、東協十國(新加坡、越南、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尼、柬埔寨、寮國、緬甸、汶萊)、南亞六國(印度、孟加拉、斯里蘭卡、尼泊爾、不丹、巴基斯坦)等18個國家,進行專業實習。
2. 此案之申請資格及限制、獎助對象、額度、項目及校內申請書格式等,請至網頁下方詳見附件。
3. 本校經校內初選後擇優錄取,並依序函薦教育部,俟教育部核定後,依其程序辦理,受補助人將須與本校簽署相關行政契約書。
⊕ 請計畫主持人向承辦人取得學海系統的帳號,於申請年度的3月7日前完成學海系統裡計畫資料填寫,並將計畫書電子檔傳送至國合組陳彥琦(cyq24@ulive.pccu.edu.tw /分機18105)彙辦。
校內申請
目的
中國文化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配合國家長期發展,促進國際合作,鼓勵學生赴澳紐(澳大利亞、紐西蘭)、東協十國(新加坡、越南、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尼、柬埔寨、寮國、緬甸、汶萊)、南亞六國(印度、孟加拉、斯里蘭卡、尼泊爾、不丹、巴基斯坦)等18個國家專業實習,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
申請類型
赴澳紐、東協十國、南亞六國等18個國家之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企業及機構(不含大陸、港、澳地區)實習。
申請資格
- 由計畫主持人擬訂計畫,取得貴系院審核後,再向本單位提出。計畫主持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
- 計畫主持人所提國外專業實習計畫案選送出國進行專業實習之在校學生須符合下列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 實習當學期須為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境外碩士專班)。
• 在校學業平均成績皆須及格,外國語言能力及其他甄選資格須符合各系自訂規定。
薦送名額
擇優錄取,薦送案數及推薦優先順序由本校甄選委員會決議。
申請資料
- 計畫構想頁:1500字至2000字摘要,包括赴國外實習機構簡介、效益、向教育部申請經費、學校提出配合經費及預計選送學生人數。實際填寫項目以學海網站為主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index.php)。
- 實習機構考評輔導方式、提供待遇、計畫主持人與該機構合作時間
- 國外實習機構同意薦送學校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
審查標準原則
- 赴澳紐、東協十國、南亞六國等18個國家之企業或機構進行實習者。
- 審查實習計畫內容(含實習目的、預期績效及國外實習機構之契合度、實習領域之重要性及前瞻性等)優異者為優先。
補助注意事項
- 研習時間至少連續30天,赴印尼至少連續25天,且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至多補助期限以一學年為限。
- 研選送生至遲應於核定獎助公告次年10月31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研修,屆期未出國者,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