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
目的
中國文化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配合國家長期發展,促進國際合作,鼓勵學生赴國外(不含大陸、港、澳地區、新南向地區)專業實習,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
申請類型
- 赴國外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企業及機構實習(不含大陸、港、澳地區及新南向國家)。
- 新南向國家者,請另行申請「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
新南向國家: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等18國。
申請資格
- 由計畫主持人擬訂計畫,取得貴系院審核後,向本單位提出。計畫主持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
- 計畫主持人所提國外專業實習計畫案選送出國進行專業實習之在校學生須符合下列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 實習當學期須為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境外碩士專班)。
• 在校學業平均成績皆須及格,外國語言能力及其他甄選資格須符合各系自訂規定。
薦送名額
擇優錄取,薦送案數及推薦優先順序由本校甄選委員會決議。
申請資料
- 計畫構想頁:1500字至2000字摘要,包括赴國外實習機構簡介、效益、向教育部申請經費、學校提出配合經費及預計選送學生人數。實際填寫項目以學海網站為主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index.php)。
- 實習機構考評輔導方式、提供待遇、計畫主持人與該機構合作時間
- 國外實習機構同意薦送學校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
審查標準原則
- 赴中東歐、中南美、西亞等具高潛力發展國家之企業或機構進行實習者,優先考量補助。
- 審查實習計畫內容(含實習目的、預期績效及國外實習機構之契合度、實習領域之重要性及前瞻性等)優異者為優先。
補助注意事項
- 研習時間不得少於30天,且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
- 研選送生至遲應於核定獎助公告次年10月31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研修,屆期未出國者,視為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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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學海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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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計畫申請懶人包_承辦人與計畫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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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計畫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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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海築夢專案獎助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