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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生申請工作證請注意~

By 2021 年 8 月 4 日 / 最新消息, 本處公告

新學年開始了,需要打工的僑外生同學請注意,一定要申請到工作證之後方可開始工作~ (否則可能面臨3萬-15萬元罰款!!)

申請工作證時請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項:

  • 工作證有效期限通常為6個月,最久可以到第二年的3月31日,但應屆畢業生僅核可至12月31日。延畢生需檢附延畢證明。
  • 請一定要上傳110學年度的在學證明或學生證的正反面影本,且加蓋110學年度註冊章,方可申請工作證。
  • 請大家採取電子公文送達的方式領取工作證(領取PDF檔案的工作證,而非紙本),以免減少等待郵寄時間,並減少接觸帶來的風險。

若大家對電子公文送達工作證仍有疑問,請參考以下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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