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
目的
中國文化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配合國家長期發展,促進國際合作,鼓勵本校各系所遴選年輕優秀人才赴國外進修或研究,汲取先進國家經驗,建構辦學堅實基礎,並藉以提昇國家競爭力。
申請類型
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修讀學分或修習跨國雙學位 (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 需於本校就讀至少 1 學期,且非當學期畢業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國外研修完畢須返回本校並取得學位,其於國外修讀學分須為本校採認。
- 學生需透過本校赴外交換計畫甄選單位管道提出申請,並獲得赴外交換資格、且有實際出國交換事實與符合相關規定者,方符合受獎資格。若無法出國執行交換生計畫,將無法使用此獎學金。請注意,申請上此獎學金並不代表已申請上交換學校。
- 擬至國外姐妹校研修之交換生,須符合本校赴國外姐妹校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要點之規定。
- 學業成績優異之學生(歷年學業成績以每班前20%為原則,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者,但研究所班上人數不足5名者,申請應為該班第1名,博士班學生則不在此限。),或在專業領域有研究著作或國際性獲獎事蹟者。
- 已修習英文或所赴國家之外語課程 1 年以上,且語文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者。
- 若第六項不合者,但持有足以入學之語言証明亦可 (例如: 多益、韓檢、日檢…)。
- 未曾或未同時領取本國政府及國外政府提供之其他留學獎助金者。
- 出國交換日為申請年度的6月份至次年10月31日期間。
補助出國進修獎助年限
研修不得少於 1 學期(學季),獎助年限以 1 年為原則。
薦送名額
擇優錄取,「學海惜珠」及「學海飛颺」二項計畫共同審理,由本校委員會決議。
申請資料
- 研修計劃書(約1000字至1500字):應包含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含研修期程)、預期出國研修課程與目前學習之相關性、預期成果與未來發展、學生個人傑出表現(如表揚及獲獎紀錄等)
- 歷年學業成績單
- 留學語言能力證明文件:至交換學校學習時使用的語言
- 導師評估表
- 特殊表現證明:在學期間社團、服務學習及參與活動或特殊表現證明資料(非必繳資料)
審查標準原則
審查學生學業成績、留學計畫、外語能力、學生發展潛力及特殊表現。若成績相同,則以外語能力優異者為優先。
獎學金額度及期限
- 在國外就讀期間未滿一學期,不得領取本補助款。
- 「學海飛颺」為部分補助,實際受獎金額依當年度實際補助預算為主,不分研修長度保障受獎生每人可領到 5 萬元整。本校將依據教育部核定金額,依據受獎人數、研修學期數、留學地點等資料進行分配獎學金。
學海心得報告上傳
- 請於回國2週內上傳心得報告(應包含照片4張以上)至學海網站: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student/index - 請選擇正確的學海年度,帳號為本校學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