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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申請

By 2026 年 9 月 1 日 / 最新消息, 本處公告, 獎學金

一、項目: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金額:每月3,000元(自115年9月至116年8月,應屆畢業僑生至6月份)

三、名額:依教育部分配名額

四、申請資格:

1. 僑生、港澳生。但不包括研究生、延長修業期限學生(延畢)。
2. 具當年度清寒資格並可提供證明者。
3. 僑生就讀二年以上者,其前一學年之全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操行平均成績80分以上。
4. 家長、法定監護人或配偶在臺設籍未滿二年者。
5. 未領取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助學金者。

五、繳交證件:
1.申請表(如附件)。
2.評分表(如附件)。
3.前一學年正式成績單(一年級免附)。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一定要有2026年清寒證明文件)。

六、申請方式:2026年09月30日下午4點前,繳交上述紙本資料至大恩館301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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