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112年4月7日環署綜字第1121040841A號函辦理。
二、環保署為促進亞太區域之國際環境教育交流與合作,並提供青年跨國學習及服務機會,增加環境教育實務經驗並體驗多元文化,於112年度首度試辦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將提供我國青年至亞太區國家環境教育場域實習之機會,參與環境教育推廣、考察經營管理實務。期許各國青年能在學習與服務中並進,貢獻自我專長、相互合作,協助實習場域之環境教育工作,並於回國後將所學經驗分享並融入後續的環境教育行動中。
四、甄選對象:我國18至30歲(含)之青年。
五、預計招收我國青年4名,赴亞太區其他國家實習,實習場域如下:澳洲Boyne Island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Centre,2名。越南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of Vietnam &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Interdisciplinary Science and Education,2名。
(一)澳洲Boyne Island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Centre,2名。
(二)越南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of Vietnam &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Interdisciplinary Science and Education,2名。
六、簡章及申請表請查閱:https://geepaprc.org/en/download/aprc-international-internship-project
七、如對本案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環保署郭怡欣小姐,電話:02-23117722,分機2726。